520石頭記誘供紀實
520 石頭記誘供紀實是 1988 年 10 月 21 日由邱煌生口述,林國華記錄下所製成。根據邱煌生 在這份口述中的說法,他原本已做完一份筆錄,但卻被誘騙到臺中去重做一次。在這次政府 情治機關的相關人士以威脅利誘方式,要他認在 520 當天有載運石頭至台北。值得注意的是, 在本紀實中邱煌生提到,在上高速公路之前,部分隊伍在斗南交流道集合,當時曾被斗南分 局和虎尾分局的警員攔檢,此外在國父紀念館亦被警方檢查過卡車的狀況。邱煌生在接受訪 談時,明確描述當時誘騙過程,對於部分情治人員亦有提及職稱與姓名,如能循線追查,必 有助於釐清 520 的真相。 本事件之所以被稱之為「石頭記」,主要原因在於 520 運動發起人以及邱煌生皆堅持沒有載 運石頭,而情治單位與檢調單位卻以有載運石頭,預謀暴力犯罪為由而起訴事件當事人。有 無載運石頭成為一宗謎案,也被認為是本案關鍵。不過法院法官在判決本案時亦有注意到事 件不合理之處。因此在判決主文中曾寫到,警方檢查不周詳,沒有檢查到石頭,並不代表沒 有石頭。另外石頭非關鍵,關鍵在於當日集會遊行隊伍變更遊行路線,致使衝突發生,並且 有暴力衝突之事實。